第一部分 概述
一、主要依據
(一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;
(二)《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》、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《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》、《國務院辦公廳印發〈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〉實施細則的通知》及黨中央、國務院關于政務公開的工作規定;
(三)《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辦法》(環境保護部令第31號)
(四)共和鎮生態環境局政府信息公開有關規定。
二、責任主體、公開時限、方式和監督渠道
(一)責任主體:共和鎮人民政府
(二)公開時限: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。法律、法規、政策文件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,從其規定。
(三)公開方式:1.鶴山市共和鎮政府網站、“鶴山工業城”微信公眾號主動公開;2.鶴山市人民政府網站、政務新媒體。
(四)監督渠道:鶴山市人民政府網站交流平臺(http://www.qdaoliqi.com/hdjlpt)
第二部分 主動公開基本目錄